约定对方先履行的,但未履行的,你有权拒绝履行——后履行抗辩权
发布时间:2018年7月6日 来源:衡阳合同纠纷律师 http://hyhtjfls.maxlaw.cn/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举个例子:
你与对方约定货交钱后付款,对方未交货之前,你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在对方未全部交付货物的时,你有权拒绝交付其余货款。但后履行抗辩权双方的义务应当是相当的,你不得以对方未履行附随义务为由不履行合同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