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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成功调解一起因两岸理念差异引发的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4日 来源:衡阳合同纠纷律师     http://hyhtjfls.maxlaw.cn/
台湾一位知名设计师来到南京创业,没想到他在大陆接的第一个大单子却因为两岸设计理念的差异,惹来了一场官司。江苏无锡南长区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了这起合同纠纷,为台商挽回了损失。

陈希冰是台湾知名的酒店设计师,他在南京曾经设计过位于城市中心地段珠江路1号的金鹰国际大酒店。一年前,他在南京创设了以其姓名冠名的南京希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准备在大陆开创他的事业,但没料到他在大陆接的第一个单子却为他惹来了一场官司。

2008年9月,无锡市金庭餐饮管理公司准备投资开设一家酒店,酒店定位走高端路线,该公司老总慕名找到陈希冰,请其担任酒店的设计师。在双方签订了总额为30万元设计费合同后,陈希冰即展开设计,后交付了效果图及施工图。

但餐饮管理公司却认为其迟延交付图纸以及交付的水电图系点位图而非系统图,影响了酒店施工,致使进度缓慢,酒店不能按期开业,因此仅支付了设计费6万元。

由于双方对是否交全图纸以及陈希冰有无进行现场指导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希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公司支付设计费195000元及相应利息。而餐饮公司以陈希冰迟延交付图纸以及所交图纸严重不全影响酒店进度等理由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希冰公司返还设计费3万元并支付违约金9万元。

审理中,希冰公司称其已按时按质交付了图纸,并提交了大量的证据,包括设计图纸、近十位证人、录音资料、光盘、短信记录等。餐饮公司则针锋相对,认为陈希冰拖延交付图纸,且交付的水电图系点位图而非系统图,严重影响酒店的施工。庭审中,双方争议很大,一时无法调解。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水电图的问题是双方在设计理念上的差异,台湾设计师提供的是纯概念性的设计,与施工单位还需沟通衔接,而大陆的行业操作一般是设计施工一体。由于是纯概念性的设计,陈希冰自然在现场指导及交底方面做得不到位,但这不足以成为被拒付设计费的理由。

考虑到陈希冰的确已交付了相应的智力成果,从工期推算,其交付的时间即使有迟延,推迟的时间也最多在一周左右。为稳妥处理本案,承办法官多次去施工单位了解情况,还到酒店现场进行察看,反复论证并做餐饮管理公司老总的思想工作,然后又与陈希冰进行沟通,指出其服务方面存在的瑕疵。通过法院组织的三次协商,最终使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餐饮公司一次性支付希冰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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