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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要网签也要“白纸黑字”

发布时间:2015年5月5日 来源:衡阳合同纠纷律师     http://hyhtjfls.maxlaw.cn/

  5月份开始,南宁商品房交易要挂上“双保险”。近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产局)发出《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不但要“网签”,还要“白纸黑字”的合同文本报房产局备案。

  《通知》规定,开发商与购房人协商一致,需签订买卖合同的,应通过期房网上签约系统签订,并从网上签约系统下载打印纸质合同文本。开发商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开发商在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除了扫描并上传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还应提交该纸质合同文本及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对购房人身份及签字印章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确保纸质合同文本与网上签约电子文本内容一致。

  开发商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或提交的纸质合同文本与网上签约电子文本不一致的,房产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房产局就要求开发商在网上签约系统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俗称“网签”。全国多个城市实施“网签”后,屡有“阴阳合同”事件发生,即开发商与购房者进行商品房交易时,在网上签约系统签订一份虚假合同,然后开发商与购房者再签订一份真实合同。

  此外,一些开发商卖房后有意不及时到房产局相应部门备案,出现一房两卖甚至多卖现象,甚至还出现给购房者的合同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由于签订的商品房合同没有及时备案,房产局无法对开发商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商品房实施网上签约后,购房者只要登录房产局政务信息网(www.nnfcj.gov.cn),进入市场信息栏内便可查阅到所购楼盘的销售信息,开发商是否作假,一目了然。房产局也可随时查阅,实时动态监控开发商售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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